日前,我市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快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建成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建筑业强市。
建筑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关联50余个上下游产业。按照《意见》,我市将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产业支撑、市场培育、资金激励等手段,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我市建筑业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由2017年的1119亿元增加到1500亿元,建筑业产值增速保持10%以上,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建筑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由目前的6家增加到9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建筑企业由目前的2家增加到5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建筑企业由目前的10家增加到15家。
打造建筑业“航母”
建筑业发展,加快企业转型是基础。按照计划,我市将着力培育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整合我市建筑企业力量,在河南三建、河南六建、国安集团、省安集团等企业中选取管理基础扎实、技术力量强、资金状况较优的企业为基础,联合中小企业,打造“航母”级企业或企业联合体。
同时,市住建部门将积极引导以市政龙头企业为牵头人,在我市成立2个至3个特级市政企业,或由我市市政企业与具有市政特级资质的外地企业联合在洛组成企业集团,培养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选市政企业集团。此外,我市还将支持洛阳城建院、规划院等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并购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
《意见》还对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出鼓励政策:鼓励建筑企业拓宽经营范围,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和培育优秀企业上市。
规范招投标交易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更多服务保障。
●推进企业合作联营
成立洛阳市建筑产业联盟,形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备制造、建材供应、金融服务等联动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支持我市建筑企业与中央、外省、省内市外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省内重大工程项目施工,联合体享受本地骨干建筑企业相关政策。
●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市住建委将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政府的基础设施、PPP项目不得人为抬高准入门槛,不得对本地民营建筑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违法发包分包等行为。规范市外进洛建筑企业登记管理,将登记虚假信息的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健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洛阳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将“红黑榜”发布结果作为市场准入退出、资质资格管理、评先评优评级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实行“奖上奖”
《意见》还提出,我市将出台更多优惠政策,促进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优化资质管理
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可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试点授予具备条件的大型骨干建筑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和技能培训鉴定资格。
●企业创新有奖
对取得特级总承包施工资质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的施工企业,注册地政府应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的项目,建筑单位对施工企业分别按含税工程造价的3%不超过1000万元、1.5%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对监理企业分别按照监理服务费的5%、3%给予奖励。
●总部迁入有奖
对将总部迁入我市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我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并优先满足企业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对总部设在我市、年产值超百亿元的特级建筑业和综合甲级设计企业,将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按照工业用地性质予以安排。
●讲信用享优惠
对评为“AAA”信用等级建筑企业,支持采用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由1‰调至0.8‰,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工伤事故的下调至0.4‰。(洛阳日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李延伟)